课堂教学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活动,是学生获取知识,发展智能,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课堂教学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关于评选“课堂教学优秀教师”的通知》(泉华院教[2006] 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一次评选2014-2015学年“课堂教学优秀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重点
本学期担任课堂(含实践)教学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从事课堂教学的中青年教师。在相同条件下,对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给予优先考虑。
二、评选的条件
1.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
2.在我校担任课堂教学一年以上,近一年教学工作量饱满,遵守教学纪律,2014-2015学年学生评教平均值90分以上。
3.教学技能熟练、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试卷及其
分析等教学文件完备,报送成绩及时。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效果较好,受到师生的好评。同等条件下,有教改课题的优先给予考虑。
4.以身作则,从严治教,敢于管理,严于管理,课堂纪律良好,学生出勤率较高,考场纪律严明,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较好成绩。上课平均点名率95%以上,教师上课时被抽查的班级学生平均出勤率92%以上。
5.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和二级院(部)布置的校、省级“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等有关教学或教学管理任务。
三、评选的办法
1.总名额控制在12名左右,严格按条件评审,宁缺毋滥。
2.采取自愿报名及各二级院、部推荐报名的办法。各二级院、部最多推荐3名教师,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至少占一半。
3.教务处进行初选,查阅学生评教和有关教学文件,送交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1.8月15日之前,各任课教师自愿报名,或各二级院、部推荐报名,填写申请表,并将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2.8月20日之前,教务处完成初选。
3.9月10日之前学校审批。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典礼上,授予获奖教师“课堂教学优秀教师”称号,发给奖状及资金。
2.在校内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
3.在学校的宣传栏里介绍获奖教师的教学成果。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光学院“课堂教学优秀教师”申请表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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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来校时间 |
| 学生评教值 | / |
担任课程及班级: | |||||
主要事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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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部)推荐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督导室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