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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楠楠等23位同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决定

来源: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作者:admin
2016-10-27 11:46:19

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12]206号)文件的精神及《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关于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教师本人申报,人事处审核,学院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石东龙等36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并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期:6月7日-13日,公示期间无收到不同意见。现决定聘范楠楠等2位同志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副教授; 聘朱娟玉等7位同志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讲师;聘王彩云等4位同志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助理研究员;聘林燕玲等4位同志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助教;聘陈一婷等6位同志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研究实习员。

聘任时间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9月11日止。

 

附件: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2016年9月12日

 

附件: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部门

任职

资格

1

石东龙

1971.03

商学院

副教授

2

范楠楠

1984.04

设计学院

副教授

3

朱娟玉

1981.08

公共基础部

讲师

4

陈丽卿

1985.12

公共基础部

讲师

5

陈幼茹

1986.01

公共基础部

讲师

6

黄佳丽

1983.05

设计学院

讲师

7

黄碧江

1982.02

公共基础部

讲师

8

唐宏英

1985.07

运动科技学院

讲师

9

王菊燕

1986.01

公共基础部

讲师

10

王彩云

1985.06

商学院

助理研究员

11

许丽琴

1982.10

学生处

助理研究员

12

蔡春娥

1985.02

建工学院

助理研究员

13

肖婉珍

1982.08

招生就业办

助理研究员

14

林燕玲

1991.04

建工学院

助教

15

谢梅虹

1983.12

商学院

助教

16

刘燕婷

1992.01

建工学院

助教

17

陈燕瑜

1991.10

公共基础部

助教

18

陈一婷

1991.10

学生处

研究实习员

19

林丽娟

1988.09

图书馆

研究实习员

20

谢志贤

1975.06

办公室

研究实习员

21

李艺

1991.04

招生就业办

研究实习员

22

赖权新

1990.04

学生处

研究实习员

23

张小杰

1988.10

摄影学院

研究实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