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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作者:xiao
2017-10-20 14:18:43

各部门: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消极影响,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2017年8月23日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或涉及师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影响着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故灾难或安全事件。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消极影响,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自行启动的原则。一旦发生火灾后,我校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及时处置学校内的突发事件。 

2、分组负责并协调一致的原则。我校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伤员救治组,在学校防火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3、紧急处置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不及时处置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时,各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二、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组 

    组   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由学生处、保卫处、校团委、校党办、人事处、教务处、办公室、各二级学院院负责人组成

三、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遇到突发事件时,应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警,控制现场局势,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必须向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5.媒体应对。学校成立专门机构,(如有必要,在一定范围)主动传递事件事实本身及正面积极应对处理的信息。

四、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学校保卫处、学生处进行突发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必要时可请学校的聘任律师介入事件处理的全过程。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学校有关领导应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方法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迅速与校医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或其他负责人;

2.辅导员或其他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生处和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学生处应在1个小时内将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组长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3.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侦破工作。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学生擅自离校后,有关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生处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师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辅导员和有关负责人应在1个小时内将情况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联系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通过各种途径继续组织寻找。 

5.视情况,通过综合研判,采取适当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和安抚工作(注意:安排家长住宿要靠近车站及医院,最好远离学校)。家长接待采取限制级接待方式,即:首先是辅导员(事件发生后要主动掌握第一手情况,要尽量接近客观事实真相,先向领导汇报与家长交流内容,寻找日常教育管理证据,准备接受家长问询,授权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或不知道的要给家长委婉说明);然后是二级学院领导(最了解事件前因后果的)。不到时机,职能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暂不接见家长。在此过程中,接待人员要注意倾听对方倾诉,站在对方立场,及时寻求对方对学校教育管理的理解和肯定,适时摸清对方诉求及来访者情况。

(三)交通意外、溺水身亡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警,并向学生处汇报,联系保卫处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学生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医院和警务部门做好对该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协同学生处、保卫处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 

(四)打架、群殴、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案件 

1.发生上述恶性案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学院学生处和保卫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向辅导员和所在二级学院报告; 

2.迅速与校医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案发后学院应急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配合保卫处等部门对现场实行保护、初步侦探等工作。

5. 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负责通知受害者家长,并作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①迅速报告保卫处和学生处。②视情况报警(110或派出所)。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④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相关职能部门。⑤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入校医校或附近医校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有条件的摄影摄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火灾事故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同时迅速报告我校保卫处和学生处,保卫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扑救及组织疏散工作。学生处组织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检查和点名,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2、相关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3、消防车到来之后,院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内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七)罢课、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1、当学生正在酝酿或已参加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生处,学生处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小组组长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于此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进行初步阻止。 

 2、辅导员及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获悉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深入学生当中做劝阻、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3、领导小组做好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八)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迅速与校医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流感”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及时到校医务室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对该师生所在单位、班级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2.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校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3.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十)发生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机房等重要设施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强化广大师生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必须按疏散线路迅速疏散, 不要争先恐后,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7、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8、当堂课教师负责指挥本班学生的疏散,不得擅离岗位。 

9、各层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具体安排为:各楼层最靠近楼梯的第一间教室没有课的课任教师,负责所在楼层与下一个楼层楼梯中间转台位置的指挥;第二间教室没有课的课任教师,负责所在楼层楼梯口的指挥。      

10、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护头,以防被砸。       

11、疏散途中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12、各班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学生要蹲下,双手保护头部。      

13、紧急疏散完成后,各辅导员、班主任要清点人数并学生处报告,学生处要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

(十一)天气情况突变应急预案

1、台风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电视台或电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白色注意信号与绿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各部门做好防风准备。        

(2)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安排人员加强值班。 

(3)后勤处做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检查。      

3、黄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2)学生停止室外活动。 

(3)所有人员不在迎风窗户下停留、行走。 

(4)学生处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和考勤管理。        

(5)后勤处、保卫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4、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后勤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学生处、教务处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教务处宣布停课并作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3)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避免在树下、阳台下、灯箱广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风,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 

 (5)已返回校内的学生,督导员、班主任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好学生的安全。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7)办公室、学生处安排人员加强安全值班和住宿生管理值班。        

(8)后勤处、保卫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黑色特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2)后勤处负责切断学校的电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处避风,直至警报解除。警报解除后还应留在室内密切留意天气变化,防止余风吹袭。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辅导员、班主任分别向学生处和后勤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十二)应对大面积停电停水事件应急预案 

1、因供电、供水部门线路改造或维修,事先通知我校停电停水的应急处理措施: 

   (1)办公室提前两天在校公布栏上写停电停水通知,并电话通知各部门。 

   (2)食堂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如做好饮用水的储备),确保师生能够就餐,不发生任何问题。 

   (3)停电或停水当天学生的饮用水后勤处事先通知全校师生储备一定的洗漱用水。       

   (4)停电当天上课铃声改为打钟或吹哨。       

   (5)晚间继续停电,保卫处必须加强对围墙、电脑室、教师电脑室等重要场室的巡查,学校组织教师加强值班,防止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6)学生处组织做好师生的思想情绪稳定工作。 

    2、因为突发事故,不事先通知我校或校内故障而突然停电停水应急处理措施: 

  (1)如果是供电供水部门突发事故,而出现停电停水情况,学校应对大面积停电停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按照因供电、供水部门线路改造或维修,事先通知我校停电停水的应急处理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2)如果是校内故障,应对大面积停电停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按照因供电、供水部门线路改造或维修,事先通知我校停电停水的应急处理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工作小组迅速查找事故原因,组织抢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好。

(十三)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活动申请时须向校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校团委、后勤处提供以下材料,以备针对活动制定详实的安全预案,预案要在活动举办前12小时制定完毕: 

  (1)举办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及现场状况;   

  (2)参加人员的身份,人数及领导、来宾情况;   

  (3)活动期间使用的证件样式及发放范围;   

  (4)活动实施方案; 

  (5)政治方面要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 

  (6)安全措施,包括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的应急措施等。 

  (7)活动现场需办公室、保卫处派人协助维持秩序的,应一并说明。     

2、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校团委要在活动举办的前一天,对活动举办场所的设施以及用电情况进行彻底的检修,严防因线路老化、裸露、短路等情况造成线路起火及触电事故。活动在晚上举行的,要有应急照明设备。 

 3、后勤处、保卫处要对活动场所及周围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并在举办活动场所配备足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活动进行期间,疏散通道要全部打开,派专人负责,确保畅通。       

4、在校园内露天举办的活动,参加人员在200人以上的,或活动主办单位认为现场需学校协助维持秩序的,保卫处要派两人以上到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和治安。 

5、活动主办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等事宜,负责安全人员要在活动举办前与保卫处联系,熟知保卫处制定的应急预案,

并向参加活动的人员讲解预案的实施步骤,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引导参加活动人员有序的疏散。

六、赏罚规定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我校按有关规定上报请求给予表扬、奖励、抚恤、救治等。 

(二)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师生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