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5-8735400

“尼康杯”摄影大赛

来源: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作者:xiao
2018-05-17 00:00:00


一、参赛者要求

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华光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及教职工(包括家属)。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拍摄内容及题材均不受限制,但特别鼓励和提倡表现福建省内的人文生活、自然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及当地风情的作品参赛,反映校园生活、美丽校园的作品均可。

2.作品要求: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每人选送参赛作品数量限10幅,组照不超过3组,单幅、组照作品均可(组照作品每组4-6幅);参赛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B;每幅作品的电子文件命名:班级+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组照标明序号);如实填写参赛表,并提供不少于30字的作品说明。

3.特别说明:作品必须著作权明确;鼓励ps后期创作,投稿需要特别说明;必要时可以提供原始文件。

三、竞赛时间安排及投稿:

1.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

颁奖时间:2018年6月27日。

2.投稿邮箱:3088083424@qq.com

3.投稿方式:

(1)关注“千途导摄”微信公众号,选择摄影赛事,微信授权登录并选择赛事提交作品及作品说明即可参加影赛;

(2)或扫描下方赛事直通二维码,微信授权登录,提交作品及作品说明即可参赛;手机和电脑PC端均可投稿。微信扫描二维码,参加“尼康杯”摄影大赛。


(3)照片也可发至:3088083424@qq.com,邮件“主题”一栏标注“尼康杯”摄影比赛字样。

3.投稿联系电话:0595-87354188、15159771587张老师。

四、奖项设置

1.金奖(1名) 、证书+尼康D5600相机一台;

2.银奖(5名)、证书+尼康三脚架1台;

3.铜奖(10名)、证书+尼康摄影单肩包1个; 

4.优秀奖20名、证书;

5.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证书;

五、参赛者权利和义务

(一)参赛者权利

参赛作品及作者介绍将有机会登载于《海峡影艺》杂志;

(二)参赛者义务

1.参赛人确认,其在申报阶段所选送的所有作品均为本人原创。参赛人保证其对于选送作品享有充分的著作权,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不退稿,可免费在教学、教材、媒体推广、新闻发布、展览等活动中使用。

3.凡投稿参赛者均将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相关的约定和条款,包含并不限于在合作期内,参加与本活动相关的作品展示、项目成果分享以及产品使用体验分享会等项目的邀请及安排。

六、组办单位

主办方: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

承办方:华光在线摄影学院、华光摄影学院、华光摄影俱乐部

支持单位:泉州新顺兴数码


泉州华光摄影学院
 
2018年5月15日